幾日前申時,寧遠督師府。
袁崇煥正在書房里看地圖,眉頭緊鎖。他手里拿著一份塘報,上面寫著后金三路進攻歸化城的消息。他心里清楚,這確實是偷襲遼東的最好機會,可他還是不敢冒險。寧錦防線是大明的門戶,一旦有失,京師震動。
就在這時,一名親兵跑了進來,躬身道:“督師大人!王大人到了,就在門外!”
袁崇煥一愣:“哪個王大人?”
“是王之臣王大人。他帶著圣旨”
袁崇煥心里咯噔一下,知道該來的還是來了。他放下手里的塘報,整理了一下官服,走了出去。
督師府的大堂里,王之臣正站在中央,手里捧著一道明黃色的圣旨。他穿著一身紅色的官袍,臉色嚴肅。趙率教、祖大壽、何可綱等總兵已經到了,站在兩側。
看到袁崇煥走了進來,王之臣展開圣旨,大聲道:“袁崇煥接旨!”
袁崇煥連忙跪倒在地:“臣袁崇煥接旨。”
“奉天承運皇帝,詔曰:察哈爾與后金會戰于歸化,遼左空虛,此乃天賜良機。著王之臣即刻總領關外襲擾作戰,趙率教,祖大壽率軍兩萬攻打義州,拆毀沿途墩臺。隨后一路攻廣寧衛,一路輕騎,襲擾其后方燒其糧倉,踏其秧苗。二將皆受王之臣節制,三日內必須出兵,速戰速決,不得戀戰。袁崇煥專任寧錦防御,堅守城池,不得干預軍務。欽此。”
“臣遵旨。” 袁崇煥叩首道,聲音有些沙啞。
王之臣把圣旨遞給袁崇煥,然后轉過身,看著趙率教和祖大壽,大聲道:“趙率教、祖大壽接令!”
“末將在!” 兩人同時出列,單膝跪地,臉上難掩興奮之色。
“命你二人即刻點齊兵馬,準備糧草軍械。明日寅時,準時出兵!” 王之臣道,“記住,不許貪功冒進。若是耽誤了戰機,軍法從事!”
“末將遵令!” 兩人齊聲應道,聲音洪亮。
眾將散去后,大堂里只剩下袁崇煥和王之臣兩個人。
袁崇煥看著手里的圣旨,臉色鐵青,一言不發。
王之臣走到他身邊,嘆了口氣,說道:“袁督師,我知道你心里不服。可這是陛下的旨意,我們做臣子的,只能遵旨行事。”
袁崇煥抬起頭,看著王之臣,緩緩道:“王大人,你我共事多年,我是什么樣的人,你應該清楚。我不是畏敵避戰,我是怕寧錦有失。皇太極用兵狡詐,萬一他留了后手,我們的兩萬大軍出去了,寧錦空虛,后果不堪設想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 王之臣點了點頭,“可陛下說得對,這一仗,我們必須打。”
袁崇煥沉默了許久,終于嘆了口氣:“罷了。既然是陛下的旨意,我無話可說。寧錦的防務,我會守好。你們放心去打。若是后金真的來攻,我拼了這條命,也會守住寧遠。”
王之臣點了點頭:“有袁督師這句話,我就放心了。”
崇禎元年八月十三日,午時。
歸化城西三百里,黑沙窩。
漫山遍野的沙柳長得齊腰高,枯黃的枝葉在秋風里沙沙作響。八千宣大精騎隱蔽在山谷中。
滿桂坐在一塊黑石頭上,手里拿著一塊干硬的麥餅,就著水壺里的涼水啃著。他今年三十四歲,祖籍宣府,是蒙古土默特部人,萬歷末年從軍,從一個普通的小兵,一刀一槍拼到了宣府總兵的位置。他臉上有一道三寸長的刀疤,從左眉骨一直劃到下巴,那是當年在廣寧城下和后金兵肉搏時留下的。他身材魁梧,膀大腰圓,身上穿著一件磨得發亮的布面甲,腰間挎著一把重四十斤的鐵柄大刀。
身邊的幾個參將圍坐在一起,啃著麥餅閑聊。
“要說這草原上的畜生,我最喜歡馬。通人性,跑得快,打仗全靠它。” 一個參將說道。
“我喜歡鷹。飛得高,看得遠,一把抓下去,兔子狐貍跑不了。” 另一個參將附和道。
眾人紛紛點頭,都說馬和鷹是草原上最好的畜生。
滿桂咽下嘴里的麥餅,擦了擦嘴,說道:“你們說的都不對。我最喜歡狼。”
眾人都愣住了,看著滿桂。
滿桂笑了笑,繼續道:“弟兄們,知道我滿桂喜歡什么嗎?我喜歡狼!狼這種畜生又兇又滑,尤其是群狼,老虎見了都要怕三分。從今往后,我滿桂要讓建虜知道,碰到了我們宣大的兵,就是碰到了一群野狼,一群嗷嗷叫的野狼!在咱狼的眼里,任何叫陣的對手,都是我們嘴里的一塊肉!我們是野狼兵,吃建虜的肉,還要嚼碎他的骨頭!狼走千里吃肉,狗走千里吃屎。咱宣大兵什么時候改善生活?就是碰上建虜的時候!”
眾參將紛紛點頭:“將軍說得是!我們跟著將軍,就是一群餓狼,后金的韃子來了,我們就把他們撕成碎片!”
滿桂哈哈大笑,把最后一塊麥餅塞進嘴里。
就在這時,遠處傳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。
一名探馬騎著快馬沖進山谷,翻身下馬,單膝跪地:“報將軍!歸化城方向打起來了!寅時三刻,后金三路同時進攻,現在東寨、西寨和東門車陣都已經打起來了!后金兵力雄厚,攻勢極猛,察哈爾兵傷亡慘重!”
滿桂猛地站起來,把水壺往地上一扔:“終于來了!傳令下去,全軍集合!”
號角聲在山谷里響起。
八千宣大精騎紛紛翻身上馬,動作整齊劃一,沒有一絲慌亂。
滿桂勒住自己的烏騅馬,看著眼前的將士們,大聲道:“兄弟們!我們在這里等了七天了!如今后金的韃子正在和林丹汗拼命,他們的側翼和后路都是空的!我們現在過去,就像一把尖刀插進他們的肚子里!殺他們個措手不及!”
“殺!殺!殺!”
八千將士齊聲高呼,聲音震得山谷回響。
宣大精騎的裝備,是九邊最好的。
每人配兩匹馬,一匹戰馬,一匹馱馬。戰馬都是從蒙古草原上買來的良馬,耐力好,爆發力強。馱馬用來馱運糧草和裝備。
士兵們都穿著兩層甲:外面是布面甲,上面釘著密密麻麻的銅釘,能擋住五十步外的鳥銃彈;里面是鎖子甲,由細鐵環編織而成,能防刀砍槍刺。
武器方面,每人一把三尺長的精鋼馬刀,刀刃鋒利,能一刀劈開皮甲;一桿一丈二尺長的長矛,矛尖淬過火,能刺穿兩層布面甲;一張牛角弓,三十支破甲箭。每十個人里,還有兩個人配備三眼銃,既能遠程射擊,又能當鐵棍砸人。
每個士兵還背著一個帆布包,里面裝著三日的干糧、一個水壺、火石、火鐮、還有一塊急救用的麻布。
再后金創立及清朝建立初期其實其鎧甲裝備,基本與明軍別無二致,所以滿桂還讓每名軍士,在背后插了一把小旗,以便于兩軍混戰,或天黑傍晚之時,區別敵我雙方。
滿桂拔出腰間的大刀,刀尖指向東方:“出發!”
地圖在作者有話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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